了凡四训积善之方连载
? 第三篇积善之方 本篇旨趣能够把今生的过失改掉,自然好的命就不会变成坏的命,但还不能把坏的命变成好的命。因为这一生虽然不曾犯过、造作罪孽,但是前世有没有犯过、造罪,我们并不知道;若是前世已经犯了,虽然这一世不再犯过,但前世所犯的罪过还是要受报应。 那么,要怎样做才能够让坏的命转变成好的命呢?这不但是要改过,并且还要积善、积德,才可以把前世所造的罪业消除。善事积得多了,自然能使坏的命转变成好的命,并且可以证明它的效验! ?? ?: 昔正统?间,邓茂七倡乱?于福建,士民从贼者甚众。朝廷起?鄞县张都宪楷南征,以计擒贼。后委布政司?谢都事?,搜杀东路贼党。谢求贼中党附册籍?,凡不附贼者,密授以白布小旗,约兵至日,插旗门首,戒军兵无妄杀?,全活万人。后谢之子迁,中状元,为宰辅?。孙丕,复中探花。 : ?正统:明英宗年号。 ?倡乱:带头造反。 ?起:任用。 ?都宪:都御史;都察院首长,主管全国官吏风纪、弹劾及纠举。 ?布政司:相当于现在的省级行政机构。 ?都事:布政司的下属。 ?党附册籍:依附贼党的名册。 ?妄杀:乱杀。 ?宰辅:宰相。 : 从前在明英宗正统年间,邓茂七在福建地区带头造反,当地的读书人和一般的百姓,跟随他一齐作乱的人非常多。朝廷起用曾任都御史的鄞县人张楷,南下福建剿除匪党。张楷运用计谋抓到了邓茂七,而后又派福建布政司的下属谢都事,带兵搜剿沿海一带反贼的同路人。谢都事的心地非常仁慈,为了避免滥杀无辜,因此设法取得依附贼党的名册,凡是没有参加贼党的人,就暗中发给他们一面白布制作的小旗,约定在官兵到达的那一天,将这面旗子插在自家门口,并且禁止官兵乱杀人。因为这项举措而未被错杀的,有上万人之多。后来他的儿子谢迁考中状元,官位累升到了宰相;孙子谢丕又考中探花。 : 莆田?林氏,先世?有老母好善,常作粉团?施人,求取即与之,无倦色。一仙化为道人,每旦?索?食六七团。母日日与之,终三年如一日,乃知其诚也。因谓之曰:“吾食汝三年粉团,何以报汝?府后有一地,葬之,子孙官爵?,有一升麻子之数。”其子依所点葬之,初世即有九人登第,累代?簪缨?甚盛,福建有“无林不开榜”之谣?。 : ?莆田:今福建省的一个辖区。 ?先世:此指祖先。 ?粉团:糯米制成的食品,外面裹着芝麻,用油煎食,又名麻团。 ?旦:早晨。 ?索:要。 ?官爵:加官进爵。 ?累代:接连好几代。 ?簪缨:簪,古代官吏插在头发里固定官帽的装饰品;缨,用来绑住官帽的带子。引申为官禄、当官的人。 ?谣:传言。 : 福建莆田有一户林姓人家,他们祖上有一位老太太很喜欢行善,常常做粉团布施给别人吃,只要有人向她索取,她就立刻赠与,一点都不会现出厌烦的样子。有一位仙人变化为道人,每天早晨都向这位老太太索取六七个粉团来吃,整整有三年的时间,老太太每天都如数供应,因此了解她是诚心诚意地为善。仙人因而受到感动,就对老太太说:“我吃了你三年的粉团,要用什么来作为报答呢?这样吧,你的房屋后面有一块地,若是埋葬在里面,将来子孙加官进爵的,会有一升麻子的数目。”后来老太太去世时,她的儿子就依照仙人指点的地方,将尸体埋葬下去。葬下之后,林家的第一代就有九个人荣登科第;后来接连好几代,发达做官的人非常多。所以在福建地区有一个传言:“如果没有林姓人家参加考试就无法开榜。” : 莆田旧属兴化府管辖,地大物博,农产品丰富,向以荔枝、枇杷、枫亭柚与兴化米粉闻名遐迩。莆田林氏现在尚属望族,在当地拥有不小的社会地位及影响力。坊间有某些白话本误将“莆田”改为“厦门”,且将“粉团”解释为“馒头”。(待续) ???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#个上一篇下一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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